沈阳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,沈阳市疫情防控公告

休闲益智| 2024-09-14 10:00:31

沈阳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,沈阳市疫情防控公告

随着全球新冠疫情的持续发展,沈阳市疾控部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积极应对,确保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以下是沈阳市疫情防控的最新通告和公告,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。

1.疫情监测与预警

沈阳市疾控部门加强了疫情监测预警,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动态,多渠道收集相关数据,及时开展疫情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。这有助于我们更早地发现疫情风险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。

2.设立哨点医院和监测点

为及时掌握病原谱变化,沈阳市设立哨点医院和监测点,对全市发热门诊、呼吸道内科门诊、儿科门诊、呼吸道住院病例及入境航班污水开展样品采集和病原学检测。

3.学校传染病防控

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》的规定,沈阳市完善制定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的“一案八制”,包括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、报告制度、学生晨检制度、因病缺课登记、追踪制度、学生健康管理制度、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以及通风、消毒等。

4.新冠病毒变异株防范

沈阳市疾控中心表示,沈阳本地新冠疫情总体仍处于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势,病毒型别与全国一致。本次流行主要由XDV和K等系列变异株引起。虽然研究显示XDV和K的致病性等没有明显变化,但大家也要对新冠新型变异株加强防范,尽量减少接触境外归国的有新冠症状的旅客。

5.公共场所疫情防控

为防止疫情扩散,KTV、歌舞厅、迪吧厅、演出场所、直销体验场所、早晚夜市、花鸟鱼市、农村大集等人员密集、空间密闭、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,严格落实限流、错峰、预约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。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,进入各类场所必须严格查验“四件套”(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)。

6.风险地区调整
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发布通告,从即日起,将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-15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地区,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。

7.来(返)穗人员健康管理

近期,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再度出现反弹,为了进一步加强沈阳市的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我市决定全面加强措施,防止疫情扩散。特此通告如下:

-一、居民:减少外出,尽量居家办公,非必要不聚集,不聚餐。

二、企业:加强员工健康管理,做好日常消毒工作,确保生产环境安全。

三、学校: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,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。

四、医疗机构:加强发热门诊、呼吸道疾病门诊等特殊门诊的管理,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。

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战胜疫情!